太仓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解析房产抵押有期限吗
2023/8/16 22:56:54 点击:
民法典规定,房屋抵押有期限的,房屋抵押权应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,超过时效未行使的,主债权失效后,抵押权就失效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三百九十三条 【担保物权消灭事由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担保物权消灭:
(一)主债权消灭;
(二)担保物权实现;
(三)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;
(四)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。
第四百一十九条 【抵押权存续期间】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;未行使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。
- 上一篇:太仓房产抵押贷款温馨提示房产抵押期间买卖合同有效吗 2023/8/17
- 下一篇:太仓抵押住房贷款讲述房产抵押手续如何办理 2023/8/15